1月15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50多家副会长单位,特邀住建局市场部工作人员,就我市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召开了第一次线上政策培训视频会议。

视频会议现场
市场处工作人员就《规定》的各项要求逐条做了全方位解读,现场还设置举手问答环节,一对一为大家答疑解惑。现将个别问题做了整理:
开发商:政策是只针对住宅?商业、写字楼、公寓等产品是否需要遵守此政策?
工作人员:政策针对所有的商品房,不仅仅是住宅。
开发商:不属于国家统招,不授予国家文凭的民办院校是否受此次政策约束?
工作人员:受约束,如果销售项目内或周边有此性质院校,应明确公示并告知购房人。至于能不能上,无论是公办院校还是民办院校,企业无权做出学位承诺。
开发商:针对装修材料型号公示的这项要求是建议性还是必须强制执行?如果项目早期公示的装修建材型号在工程后期停产怎么办?
工作人员:装修材料型号是强制性必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如果后期出现产品或者材料停产,可在购房合同里提前增加与购房人约定的相关条例。
开发商:政策规定售楼处和样板间需要公示的内容很多,对公示方式是否有限制?
工作人员:公示方式不限,集中展示和分开展示都行,纸质物料或者电子设备都可以。

视频会议现场
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可以更好的促使各企业快速精准的落实新政策的实施,最后,伴随着提问互动环节尾声,会议圆满结束。
由于疫情原因,西安市房协后期还会继续召开此类视频会议,更好的为各会员单位提升服务质量。

视频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