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尽责为民调解
----记西安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实录
近日,西安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一面“尽心尽责为民调解 捍卫公平不负所托”的锦旗,当事人王女士一边将锦旗交到调解员手中,一边连连道谢……

2024年6月21日,王女士与西咸新区某项目签署了房屋定购协议,期间业务员错按首套房算好首付款比例后,王女士交了1万元购房意向金。后面业主要去交钱的时候才被告知首付款由一套房的20%提高到二套房的25%,业主无法支付多出的那一部分。2024年8月6日,该楼盘以王女士未按时支付首付款为由开具解约函,并扣除业主交付的1万元定金。现王女士向西安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楼盘退回1万元购房意向金。
接到王女士申请后,西安房调委员会及时受理此案,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邀请西咸房调委员会联合调解此案件。通过查阅认购协议、销售记录、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与开发企业、购房群众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纠纷的详细情况及双方诉求。在充分掌握纠纷情况的基础上,西安房调委员会联合西咸房调委员会,组织开发企业代表、购房群众代表召开调解会议。会议中,双方就纠纷焦点进行充分阐述,调解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调解建议,现场联系律师调解员进行咨询,引导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王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开发企业也承诺将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本次调解是我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成功实践。

西安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24年2月8日成立以来,在市司法局、市住建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化解住房建设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已通过电话调解、现场调解等方式,调解了多起房地产纠纷,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房地产领域相关政策,提高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大家营造良好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