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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房协2021年度第二次视频会议圆满结束

来源: 浏览次数: 日期:21-01-25

1月22日,西安房协特邀住建局市场处工作人员,再次就我市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召开了政策线上培训会议。


这是继1月15日之后的第二次有关《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的政策线上培训会,此次与会的开发商多达100余家。




会上,工作人员就《规定》的各项要求逐条做了全面解读,并对开发企业在政策执行当中的困惑进行了详细解答。


尤其是对政策的执行力度作出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反复强调营销中心公示内容需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公示形式不限,但需将公示信息摆放于显眼、醒目的地方;公示内容要符合政策要求,全面准确。




会议指出,《规定》执行范围,不仅仅是住宅,还有商业、写字楼、公寓等产品,涵盖所有商品房。


    针对《规定》中对装修材料型号公示的要求,会议指出,装修材料型号是强制性必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如果后期出现产品或者材料停产,可在购房合同里提前增加与购房人约定的相关条例。


针对《规定》中提出的教育资源不确定信息公示,会议指出,那些不属于国家统招不授予国家文凭的民办院校和公办院校一同受政策约束。如果销售项目内或周边有此性质院校,应明确公示并告知购房人。至于能不能上,无论是公办院校还是民办院校,企业都无权做出学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