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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动态 (2026年第九期 总第128期)

来源: 浏览次数: 日期:26-09-29

房地产动态

 

2026年第9期·总第128期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政策动态

 

 

1、苏州公积金新政: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最高额度15万元

9月24日,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新政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其中,通知提出,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就名下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房屋装饰装修增值税发票金额,且不超过1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2、广州拟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可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从“主要服务购房”转向覆盖购房、租房、装修、物业、老旧房更新等全周期住房消费。其中,在购房提取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其中,非按揭购买广州住房,支付购房款后便可申请;非按揭购买异地住房,支付购房款满6个月后申请。租房提取方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个人月提取额度上限由原有标准调高至25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不结转次年;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孩未成年)可再上浮40%。已备案租赁合同租房,月提总额不超租金且普通家庭上限5000元;租住公租房按租金提取。

3、南京:支持自住住房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日,南京发布《关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明确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通知,2026年9月20日(含)以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装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装修发票金额核定,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家庭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请时限为自装修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同一家庭限申请一次装修提取,同一套住房限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业务。同时,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度物业费。能够提供物业费发票的,提取额度按当年度实际支付的住房物业费发票金额核定,家庭年度提取总额不超过5000元;无法提供物业费发票的,家庭年度提取总额不超过1000元。同一家庭每自然年度限申请一次物业费提取。

4、山东住房保修新规来了 未提供“两书”可拒收房屋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压实保修责任、明确保修事项、规范保修流程、加强保修管理、强化质量问题防控、健全受理处置机制、完善协同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深入推进“堵漏裂臭”专项整治,及时处置保修期内质量缺陷,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1、压实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拒修开发商须先行维修。《通知》明确,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买受人承担商品住宅质量保修责任,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自交付买受人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限起始日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两书”实行一户一版 未提供买受人可拒收房屋。《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约定保修期限和范围不得低于法定期限和范围。全面落实“两书”制度,使用制式《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实行一户一版,按每套房屋单独编制,绑定房号,未提供“两书”的,买受人可拒收房屋。3、同一部位多次维修 保修期从最后一次验收合格起算。《通知》明确,买受人或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维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迅速查明问题原因,依据原设计图纸等资料编制维修方案,经买受人同意后实施维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

5、泰州出台新政: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9月16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在泰州市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通知明确,缴存人装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职工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被列入黑名单、有在还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按月提取付房租等业务的,不可办理。提取标准方面,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在8年内的,提取金额按每平方米1500元确定,缴存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每套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发证时间超过8年的,提取金额同样按每平方米1500元确定,且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每套合计提取金额仍不超过20万元。

6、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河南三部门联合出台15项金融措施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城市更新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推出15项支持措施,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方位的高质量金融服务。《通知》明确,金融机构要围绕完整社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城市精细化治理以及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五大重点领域精准施策,加大支持力度,把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群众最关心、城市最需要的领域。《通知》同时提出多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坚持项目清单制管理,推动“融资”与“融智”结合;二是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绩效考评制度,并细化尽职免责清单;三是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评审、优先投放的“三优”原则。《通知》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健全项目融资推进机制,完善统计监督,定期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协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市场动态

1、8月70城房价:一线城市环比转涨,上海新房、二手房领跑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8月房价整体呈现结构性分化格局。总体来看,8月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二三线城市环比降幅总体收窄,一二三线城市同比降幅继续收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8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有15个,比上月减少2个,环比持平有6个,与上月相同。同比上涨城市有5个,比上月增加1个。从城市能级来看,8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0.1%。其中,上海、广州、深圳分别上涨0.4%、0.1%和0.2%,仅北京下降0.2%。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同比方面,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0.9%,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7%和4.1%,降幅均收窄0.1个百分点。具体到各城市表现,8月上海和无锡新房价格涨幅居前,环比涨幅均为0.4%,紧随其后的是徐州,环比涨幅为0.3%。海口领跌,环比跌幅为0.8%,其次是石家庄、北海、洛阳和泸州,环比跌幅为0.6%。

2、江苏:前8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5.4%

9月22日,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1-8月,全省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力气促进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1.0%。从主要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下降8.4%,制造业投资下降1.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5.4%。大规模设备更新扎实推进,1-8月全省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3.8%。

3、1-8月广东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7%

广东省统计局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1-8月广东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5000.51亿元,同比下降20.9%。其中,商品住宅投资下降19.5%。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0.5%;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4.2%。1-8月,全省房屋施工面积同比下降8.8%;其中,新开工面积下降13.6%。全省房屋竣工面积下降31.1%。从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看,1-8月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2.2%;全省商品房销售额下降8.9%,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5.9%。

4、云南:前8月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

9月17日,云南省统计局披露数据显示,2026年1-8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10.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8.3%;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3.3%,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21.5%;第三产业投资下降8.9%。从重点行业看,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5%。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4%,降幅较1-7月份收窄0.2个百分点。

5、天津:前8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4%

9月17日,天津市统计局数据,2026年1-8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其中8月份同比上涨0.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11.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8.6%,制造业投资下降5.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4%。

6、四川:前8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3.6%

9月16日,四川省统计局披露数据显示,2026年1-8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2.7%。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7.5%。商品房施工面积同比下降13.2%,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3.6%。

7、北京:前8月新建商品房销售66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

9月16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2026年1-8月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59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57.2万平方米,下降32.5%;办公楼6.4万平方米,下降76.1%;商业营业用房47.2万平方米,增长3.4%。房地产市场销售方面,1-8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6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89.5万平方米,增长12.5%;办公楼32.3万平方米,下降26.3%;商业营业用房43.2万平方米,增长18.4%。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方面,1-8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2489.7亿元,同比下降14.9%。其中,定金及预收款1053.4亿元,下降2.3%;国内贷款297.5亿元,下降40.2%;自筹资金558.8亿元,下降29.8%。

8、深圳9月二手住宅录得量环比创近4周新高

9月14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深圳楼市第37周周报》(09.07-09.13)显示,周期内,全市二手房录得1395套,环比上升9.4%,创近4周新高;其中二手住宅录得1272套,环比上升7.8%。

9、8月广州市二手住宅网签面积同比增长1.32%

9月2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数据显示,由于极端天气增多以及大量市民暑假出游,8月广州二手住宅市场表现一般,网签套数、面积环比基本平稳。2026年8月(统计周期:8月1日至8月31日)广州市二手住宅网签套数和面积分别为8624套、85.80万平方米,环比分别下降0.39%和0.06%,同比分别增长0.17%和1.32%。

土地动态

 

1、武汉土拍收金14.54亿元

9月21日,武汉迎来2宗涉宅用地出让,总土地出让面积84627.43㎡,总规划建筑面积226549㎡,总起始价14.54亿元。最终2宗地块顺利成交,共收金14.54亿元。

2、成都4宗宅地收金11.63亿元

9月23日,成都迎来4宗涉宅用地出让,总土地出让面积109302.61㎡,总规划建筑面积219997.36㎡。最终4宗地块顺利成交,共收金11.63亿元。其中高新区两宗宅地采取组合供应方式拍卖,组合供应宗地拍卖采用固定增价幅度、自由竞价方式,意向竞买人每次举牌加价,组合供应的宗地同时加价,最终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竞得两宗地块,成交总价4亿元。

3、厦门首宗现房销售地块底价出让

9月24日,厦门完成“8・28”楼市新政后的首场宅地出让,2宗涉宅用地均以底价成交,总成交金额41.95亿元。其中,湖里区地块为新政后厦门首宗明确现房销售的涉宅用地,规划建筑面积61240㎡,容积率仅1.2,起始价35.61亿元,起始综合楼面价58148元/㎡。该起始楼面价已创厦门涉宅用地楼面价新高。最终,建发以底价35.61亿元竞得该地块,成交综合楼面价58148元/㎡。

4、天津土拍4宗地块收金11.04亿元

9月28日,天津土地市场迎来新一轮地块出让,本次共计推出3宗涉宅用地与1宗商业用地,4宗地块全部以底价成交,合计土地出让收入 11.04亿元;另有津西内(挂)2026-10号地块在出让前发布停牌公告,终止本次出让。据悉,本次出让的3宗涉宅用地挂牌时间为8月28日,地块不设置现房销售相关要求。

 

金融动态

 

1、财政部:1-8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753亿元,同比下降28.6%

9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633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全国税收收入129104亿元,同比增长6.6%;非税收入27529亿元,同比增长1.5%。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18亿元,同比增长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6515亿元,同比增长3.1%。 在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585亿元,同比下降14.2%;房产税3521亿元,同比增长6.5%;城镇土地使用税1766亿元,同比增长3.7%;土地增值税2562亿元,同比下降13.6% ;耕地占用税959亿元,同比下降4.2%。此外,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显示,1-8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419亿元,同比下降19%。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92亿元,同比增长12.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8127亿元,同比下降2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753亿元,同比下降28.6%。 1-8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48亿元,同比下降1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3175亿元,同比下降58.3%;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73亿元,同比下降11.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21786亿元,同比下降18.5%。 

 

本地动态

 

1、西安迎来“8·28”新政后首拍

9月1日至2日,西安土地市场迎来了集中出让。这是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一揽子”新政后,西安举行的首批土地拍卖活动。两日来,西安主城共成交13宗约591亩经营性用地,总成交金额超55亿元,保利、中海、招商、龙翔等房企均有斩获。其中,西安市曲江CCBD北区一宗32亩宅地经24轮竞价,由中海地产以40%溢价率竞得。

2、8月70城房价出炉:一线城市回涨,西安新房环比降0.4%

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共有49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售价指数环比下降,6个城市环比持平,15个城市环比上涨。其中,上海、无锡涨幅为0.4%领涨,海口以跌幅0.8%领跌。聚焦西安来看,新房、二手房虽仍在下跌,但降幅均有所收窄。数据显示,8月西安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5.4%。二手房环比下跌0.3%,同比下跌6%。分面积段看,90平方米以下房源价格环比下跌0.6%,90平方米~144平方米房源价格环比下降0.4%;144平方米以上房源价格环比下降0.2%。

3、西安公积金大升级:装修、物业费、危旧房更新都能提

9月17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增支持装修自住住房、物业费及危旧房更新三类提取情形,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根据通知,在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方面,西安市行政区域1年(含)内新购自住住房或拥有自住住房满15年的,购房人(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1套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00元,上限20万元。申请时,新购住房需提供购房网签备案合同或《西安市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现房及二手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持有满15年的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单身者提供单身声明。在物业费提取方面,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配偶每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1套住房物业服务费。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9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4000元。办理时只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西安市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危旧房更新提取方面,经住建部门备案的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危旧房更新、大修改造条件的,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实行实报实销,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改造费用。申请需准备房屋产权证、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C级/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改造相关费用发票三类核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