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 日期:23-09-05
房地产动态
2022年第2期·总第73期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政策动态
2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介绍,2021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成为社会共识。我们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94.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规范发展公租房,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惠及居民965万户。(中国房地产网)
2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我们说的就是新的建设,向存量的提质改造和增量的结构调整并重转变,也就是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内需潜力巨大。今年将做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燃气等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重大工程、大力推进“新城建”五方面工作。一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二是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是推进燃气等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重大工程。五是大力推进“新城建”,也就是我们说的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将推进适老化城市、社区、住房的建设和改造,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努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中国房地产网)
2月2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组织召开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指出,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得到增强,城市建设品质逐渐提高,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成渝地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会议强调,2022年,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更充分体现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一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二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加快改革探索。三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N”规划体系全面实施,持续优化双城经济圈发展格局,加快共建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推动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强化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和治理。(中国房地产网)
“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单位收取的所有售房款,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2月23日,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最近,该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规范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持当地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了解到,该通知共10条,其中8条主要针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监管银行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强调及细化,让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更具有操作性。第一条“明确资金监管职责及监管内容”。主要是明确监管银行为监管实施主体并细化监管协议内容,由监管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实行全过程监管。第二条“账户公示”。规定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企业应当公示所销售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并告知购房人将所有购房款存入本项目监管账户。第三条“所有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该通知规定,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单位收取的所有售房款(含定金、订金、认购款、各分期房款、按揭贷款等)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中房报)
2月17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对的群体为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且在申请上不设收入门槛——“这类群体,经济不一定困难,但是在住房上暂时存在困难”。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为主。以成都为例——成都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7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市场租金的75%—90%执行,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提高租金优惠比例,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在住房标准上,提出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对稳定。2022年,四川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将实施扩面增量,将支持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巴中等产业工人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城市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川全省今年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套(间),新增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770人。“十四五”期间,四川全省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其中成都市筹集30万套(间)。(中房网)
市场动态
1、山西商品房库存结束连续5年下降态势
山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山西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861.5万平方米,增长9.7%,增幅比上年加快28.4个百分点,结束了连续5年下降态势。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517.4万平方米,增长11.4%,增幅比上年加快30.1个百分点;办公楼待售面积21.2万平方米,下降12.3%;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187.4万平方米,增长11.6%,增幅比上年加快34.1个百分点。山西省统计局称,省内新入库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速下降,反映出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的后劲不足。2021年,山西全省房地产新入库项目538个,比上年减少26个,计划总投资2954.4亿元,下降7.1%;单个项目平均计划总投资5.5亿元,比上年减少1447万元;开发投资完成466.1亿元,下降25.8%,下拉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8.9个百分点。(中房网)
2、房贷松动,带动北京二手房市场回暖
据了解,北京地区春节后多家银行二手房贷款放款环节延续了节前的较快速度。利率方面,北京地区银行房贷利率整体稳定,没有明显变化。媒体近日调查发现,自从房贷放款速度加快后,北京二手房市场交易格局有所变化,带看量上涨,成交周期明显缩短。多位房产经纪人表示,今年楼市环境向好,未来新增挂牌房源将有所增加,估计看房的客户会增多,二手房市场保持升温趋势。(中房网)
3、疫情等因素致苏州楼市“小阳春”或延迟到来
从2月13日开始发现新冠病例以来,苏州就进入全民抗疫状态,不少项目积极响应苏州防疫要求,售楼处关闭、楼盘延期开盘。而在此之前,随着纠偏政策的持续作用,苏州楼市预期向好,2022年开年首月,市场出现回暖迹象,新房、二手房成交双双上扬,房价环比小幅上涨,但整体延续平稳运行态势。即将到来的3月份,向来是楼市传统旺季的“小阳春”,对此,无锡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张斌表示,“苏州房地产的需求还在,去年苏州GDP位列江苏第一、第三批次集中供地也还是健康有序的,此外,随着国家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的落地实施,未来必将迎来苏州房地产的‘小阳春’。”(中房网)
4、广州楼市逐渐升温
在暖风的吹拂下,广州楼市也逐渐升温。从数据来看,广州楼市整体上已经止跌回升。2022年2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显示,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1%转为上涨0.6%,其中广州上涨0.5%。在房价小幅上涨的同时,市场成交也明显活跃许多。一位黄埔区中介人士表示,最近一个月的带看量开始多了起来,而且目前业主的心态又比较强势了,“跟年前相比,谈价空间没那么大了,因为成交价都有涨了一些。”与此同时,目前购房者的信心也普遍有所看涨。随着信心的好转,目前天河、黄埔等之前热点的区域热度也有一定的提振,多个豪宅楼盘也在陆续推进入市流程。如位于天河悦景路的合景臻颐府就于2022年1月29日领到预售证,这也被视作是市场破冰的信号之一。(中房网)
5、临深三市房地产市场急速转冷
凭借靠近深圳的优势,以及与深圳房价的大幅价差,临深城市一度吸引着大批深圳客。然而随着深圳楼市调控趋严、市场大降温,如今临深三市(东莞、惠州、中山)的房地产市场急速转冷。深圳中原数据显示,2022年1月临深三市的新房供应和成交均出现显著下滑。其中,三市新房总供应8785套,环比下降50.8%;新房住宅共成交8279套,环比下降34.4%。与此同时,截至2022年1月,临深的东莞、惠州、中山房地产去化周期,分别为11.5月、32.3月和26.8月,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攀升,其中惠州的去化周期上升最明显,去年1月以来几乎呈45度线直线上升。(中房网)
土地动态
1、上海2022年首轮集中供地挂牌:40宗地起拍总价850亿元
2月23日,上海发布2022年首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集中出让公告。本次上海共推出40宗土地,均为涉宅用地,总供应面积215.6公顷,总起拍价850.7亿元,保证金比例20%;触顶溢价率最低为4.24%,最高为10%。在商品住宅用地方面,上海在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5个郊区新城及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继续增加土地供应力度,由上一批次的23宗,增加至27宗。同时,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等传统热门区域,也都增加了土地供应。整体上看,本次主城区供应地块4宗,郊区供应36宗。(中房网)
2、厦门2022年计划供应24宗商品住宅用地
2月22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披露厦门市2022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2022年,厦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65.9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82.72公顷,租赁住宅用地28.06公顷,其中包括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21.69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6.3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55.17公顷。2022年,厦门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4宗,总土地面积82.72公顷,建筑面积246.40万平方米。其中,思明区3宗、湖里区3宗、海沧区3宗、集美区8宗、同安区4宗、翔安区3宗。也就是说,岛内今年计划供应的商住地块有6宗。(中房网)
金融动态
1、财政部:2021年用于养老、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支出近2万亿元
2月22日,国新办举行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从去年全年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直达机制发挥了“一竿子插到底”优势,全年统计,2.8万亿元直达资金实际形成支出2.67万亿元,主要用于精准支持基层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保工资、保运转等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的支出近2万亿元,直接用于就业方面的支出超过510亿元,相关直接惠企支出累计超过6000亿元,惠及各类市场主体166万余家,精准滴灌效果明显。(中房网)
2月2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在本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租赁运营企业可持续、租户可负担的原则,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 90%执行。具体租金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后,由住房保障机构每年定期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人口流入、产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科学编制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国房地产网)
2、今年陕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新开工2192个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过去的一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3634个、惠及39.34万户,改造小区和户数分别居全国第3位和第10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3项政策机制创新做法和宝鸡市金台区、渭南市临渭区、商洛市商州区、安康市石泉县等5个“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2022年,全省住建系统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社区全程参与”工作机制,多元化筹措资金,广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在加装电梯、增加活动场所、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等事项上加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认同度。今年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92个,将惠及居民19.75万户。(三秦都市报)
3、西安雁塔区113.817亩住宅用地挂牌出让
宗地位于雁塔区雁环路以南、西沣四路以北、沈家桥二路以东、沈家桥一路以西,地籍编号YT2-25-83-3,净用地面积80584.54平方米(折合120.877亩)。容积率不大于3.78,建筑密度不大于23%,绿地率不小于30%。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4222.4平方米,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283478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976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177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476.96平方米。按照地上建筑面积分摊,其中出让住宅用地75878.02平方米(折合113.817亩)、出让商服用地4706.52平方米(折合7.06亩),设为共用宗。土地使用年期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宗地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得高于19149元/平方米,建设品质要求等执行雁塔区住建局相关要求。竞得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将宗地内社区服务等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宗地按住宅建筑面积5%配建公租房,以缴纳易地配建费的方式落实。宗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装配率不小于20%。宗地建筑设计须满足西安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指导意见。(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