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官方信息网站!

电话/传真:029 87639625丨邮箱:xafdch@163.com

 

详情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协会刊物 > 房地产动态 > 正文

房地产动态 (2026年第六期 总第125期)

来源:西安市房协 浏览次数: 日期:26-07-01

   房地产动态

 

2026年第6·总第125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政策动态

 

 

1、宁夏细化实施规程规范城市更新工作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城市更新实施规程》,明确城市更新必须坚持先给城市“做体检”,再依据体检成果制定规划、片区策划和实施方案。新规将于8月7日起施行。据悉,规程梳理13项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及标准化实施要求,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更新等。为破解城市更新碎片化、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规程明确建立“城市—片区—项目”三级推进体系,构建“体检—更新—评估—巩固”全周期闭环。城市层面,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划定更新片区;片区层面,编制策划要点,细化落地路径;项目层面,编制实施方案,完成认定备案后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要常态化运营、开展效果评估,扭转“重建设、轻管护”的粗放模式。

 

2、珠海出台新政:支持既有商业办公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为酒店

为盘活存量商业办公物业,激发城市发展活力,近日珠海市正式印发《珠海市既有商业办公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为酒店功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新政有效期三年。《办法》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已建成且完成不动产权登记的商业、办公功能建筑,临时变更为以住宿功能为主的酒店、宾馆、旅馆等旅馆业经营业态。《办法》规定,临时变更须同时满足六方面条件:申请人与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一致、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符合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要求、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且按宗地、子地块或幢、层等相对独立空间为基本单元申请,确保产权单一无争议。《办法》强调,临时变更不改变原规划条件、土地使用年限,不办理变更登记,亦无须补缴地价款。满足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风格,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变更期限不超过5年。

 

3、重庆发布城市更新住房领域“好房子”技术导则

重庆市“好房子”建设标准再出新成果,系统回答老房子、旧小区如何变成“好房子”。6月18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举行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系聚焦城市更新住房领域的系统性技术导则,创新构建城市更新住房“好房子”成套技术体系。至此,结合已出台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两本技术导则,重庆市“好房子”建设标准“三部曲”全面成型。《导则》全文共10章、187条条文,搭建起覆盖“体检策划—更新设计—施工验收—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技术体系,为重庆市城市更新住房提质更新提供全流程专业技术指引。

 

4、四川成都规范住房租赁管理

近日,《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由总则、出租与承租、租赁经营与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组成,紧扣成都市住房租赁治理实际,聚焦“群租房”“虚假房源”等痛点难点进行制度设计条例对出租住房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居住条件;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起居室(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室、储藏室、车库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对于房东与租客的权利义务,条例提出了双向规范。条例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利用他人住房从事转租或委托经营的,应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通过该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此外,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5、天津:购预售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6月29日,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出的购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便民新举措。根据新政,缴存职工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据了解,购房人同时具备两项条件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一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二是购买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如果购房人及配偶购买的属于纯首套房(即名下无房也无贷款记录),还可同时提取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6、郑州出台新政:买二手房可预提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6月2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住房购房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开通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住房购房款业务。该政策自2026年6月2日起施行,暂定执行期1年。此次新政适用范围为郑州市市内八区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在《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备案后,可提取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权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所有提取资金将统一转入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全程资金监管保障交易安全。在提取额度方面,新政划定明确标准。全款购房的,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扣除个人自筹资金后的剩余购房款;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扣除自筹资金后的剩余首付款,杜绝超额提取情况。

 

7、支持住房适老化适儿化改造 湖南邵阳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支持缴存人(含配偶)在住房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装修自有住房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6月1日,湖南省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试行住房装修提取或贷款业务、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优化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高贷款额度、支持人才留邵来邵就业创业、优化办理时限等九个方面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此新政自6月1日起执行。今年3月,湖南省株洲市也已试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提取和贷款。在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方面,邵阳市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自住住房购房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提取标准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种扩大至35种。提高贷款额度上,该市对双方初婚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80万元;双方初婚初育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90万元。


市场动态

 

1、5月70城房价出炉,一线城市持续领涨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5月房价指数指标继续保持修复态势,市场持续向好。总体来看,5月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二三线城市环比下降,一二三线城市同比降幅总体收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个数比上月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5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有16个,比上月增加2个;环比持平有2个。同比上涨城市有3个,比上月减少2个。5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1%和0.4%,降幅分别与上月相同和扩大0.1个百分点。同比方面,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7%,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2%和4.2%,降幅分别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和扩大0.1个百分点。从各城市表现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5月杭州新房价格涨幅领跑,环比涨幅为0.5%,其次是深圳,环比涨幅为0.4%,太原和青岛紧随其后,环比涨幅均为0.3%。襄阳和泸州领跌,环比跌幅均为0.7%。

 

2、四川:前5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3.1%

6月17日,四川省统计局披露数据,1~5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2%。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7.8%。商品房施工面积同比下降13.2%,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3.1%。

 

3、北京:前5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4.5%

6月17日,北京市统计局披露数据,1~5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38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30.6万平方米,下降35.8%;办公楼4.7万平方米,下降67.3%;商业营业用房38.6万平方米,增长2.4倍。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9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00.5万平方米,增长14.5%;办公楼25.5万平方米,下降2.5%;商业营业用房19.9万平方米,下降25.6%。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1436亿元,同比下降15%。

 

4、江西:前5月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99.8万平方米

6月18日,江西省统计局披露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99.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822.3万平方米,下降8.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662.8亿元,下降7.9%。其中,住宅销售额555.6亿元,下降10.5%。

 

5、河南:到2030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以上

6月26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聚焦品质提升,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提升城市住房品质。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好房子”建设导则,引导各城市每年打造2~3个“好房子”样板。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到2028年国家专项借款支持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基本建成。持续推进2005年以前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到2030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以上。提升城市宜居水平。落实完整社区建设指引,聚焦“一老一小”嵌入各类服务设施,分批打造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30年“一主两副”和郑州都市圈城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完整社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全域建设完整社区。

 

6、3.2%涨幅领跑全国!上海新房市场持续拉升

新房价格同比上涨3.2%领跑70城,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6%与深圳并列第一,上海楼市交出5月份答卷。6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6年5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总体来看,在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7%的情况下,上海楼市表现亮眼,新房价格同比上涨3.2%,持续领跑全国楼市;二手房方面,价格也环比上涨0.6%。数据显示2026年5月,上海二手房网签成交量达28023套,同比增长约31%,创下近6年来同期新高。即便放在近10年的维度中,这一成绩也仅次于2020年5月的3.05万套。新房市场同样热度不减。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5月上海房成交面积达55.9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8.7%,创今年月度成交最高值。全月新增供应46.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2%。

 

土地动态

 

1、武汉1宗宅地溢价超20%成交

6月12日,武汉出让1宗东湖高新区小体量宅地。该地块规划建筑面积25830㎡,容积率2.65,起始价2.385亿元,起始楼面价9233元/㎡。地块经过23轮竞价,最终由武汉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2.885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11169元/㎡,溢价率20.96%。

 

2、成都林家坝195亩组合地块落槌,成交总价43.44亿元

6月24日,成都锦江区林家坝5宗合计约195亩组合地块正式成交,由成都轨道+锦江统建联合体整体竞得,成交总价43.44亿元。本次土拍捆绑TOD、商业自持、约120米地标建设、代建绿地等多重刚性成本,经专业测算,实际可售住宅楼面价已突破26500元/㎡,比肩板块历史地王水平。

 

3、激战40轮溢价39%!长沙8家房企争拍一宗“宝藏地块”

6月26日上午,位于长沙岳麓滨江板块的C5地块开始竞价。由于多项核心规划参数大幅优化后,该地块作为岳麓滨江板块3年一遇的高价值地块,出现了近年来长沙土地市场罕见的疯抢局面。经过保利、华润、招商蛇口、建发、嘉信、达美、邦泰、梦想8家房企40轮激烈竞价,C5地块最终由嘉信地产以总价121242万元竞得,成交楼面价10841元/平方米,溢价率39%。

 

4、杭州2宗宅地收金73.75亿元

6月26日,杭州2宗涉宅用地成功出让。2宗地块总土地出让面积88387㎡,总规划建筑面积158209.05㎡,总起始价44.45亿元。最终2宗地块均溢价成交,收金73.75亿元。

 

5、南京4宗宅地28.64亿元成交

6月27日,南京成功出让4幅涉宅地块,地块分属雨花台区、江宁区,整体成交总金额达28.64亿元。其中,雨花台区本次出让一幅地块,为NO.2026G25地块。该地块坐落于西善桥街道数字大道以北、霖梅路以西,出让条件优质,最终无竞价溢价,由南京兆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1亿元底价成功竞得。

 

金融动态

 

 

1、财政部:1-5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48亿元,同比下降28.7%

6月22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5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65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全国税收收入82617亿元,同比增长4.4%;非税收入17848亿元,同比增长2.2%。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50亿元,同比增长5.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6615亿元,同比增长2.7%。 在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661亿元,同比下降14.8%。房产税2492亿元,同比增长7.6%。城镇土地使用税1220亿元,同比增长3.6%。土地增值税1742亿元,同比下降14.2%。耕地占用税635亿元,同比下降1.2%。此外,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显示,1-5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18亿元,同比下降19.2%。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2亿元,同比增长10.5%;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0476亿元,同比下降23.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48亿元,同比下降28.7%。 1-5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734亿元,同比下降4.3%。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666亿元,同比增长67.7%;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068亿元,同比下降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13867亿元,同比下降13.9%。

 

本地动态

 

1、西安鼓励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为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切实保障住宅产权人合法权益,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印发指导意见,鼓励投保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意见围绕投保承保、保障范围、主体权责、行业自律、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制度安排,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自律+保险托底”的工程质量共治体系。其中,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工程和防水工程等,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沉降、建筑物保温层脱落、外墙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常见质量问题等。根据意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行分类分档保险期限,保险起算时点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险期10年,保温、防水工程保险期5年,供热供冷、管线设备及装修工程保险期2年。保险聚焦结构安全、渗漏通病、安装配套三大类工程质量缺陷;业主擅自改造、使用不当、第三方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毁,不纳入保险赔付范围,相关免责内容需在保险合同中醒目载明。

 

2、西安12宗用地揽金18.38亿元

6月29日,西安土地招拍挂市场成交12宗国有建设用地,成交价款18.38亿元。其中,成交住宅用地3宗281.146亩,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与秦汉新城,成交价款15.99亿元;成交产业用地及科研用地9宗560.338亩,分布于高新区、经开区、灞桥区、高陵区、西咸新区,成交价款2.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