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西安市房协 浏览次数: 日期:26-05-29
房地产动态
2026年第5期·总第124期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政策动态
1、国务院: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5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其中,意见提出,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推行按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采取实物保障、货币补贴等多种方式,在合理轮候期内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予以保障。统筹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对相应公租房筹集任务予以支持。加强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衔接。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城镇建设用地配置,完善常住人口登记统计。
2、厦门出台楼市新政
5月19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实际,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该市出台6条住房公积金措施,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这一政策自2026年5月25日施行。二是“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三是支持代际互助。四是放宽购房提取申请时限。五是支持装修提取。六是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
3、广州公积金“商转公”可贷额度提升至八成
5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新政即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此次政策全面放宽申请条件、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商转公业务普惠性,切实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本次新政迎来多项重磅调整,商转公业务范围全面扩容。新政取消原商贷银行必须为公积金受托银行的限制,非承办银行商业贷款也可办理商转公;公积金累计缴存时限由60个月下调至36个月,原商业贷款放款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缩短至2年以上。针对额度不足的情况,承办银行商贷可申请转为组合贷款。在限制条件方面,新政取消“本市唯一住房”要求,支持首套房、二套改善型住房办理商转公,放宽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限制;同时废止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期限的规定。此外,贷款额度上限同步提升,商转公贷款额度占购房总价款比例由70%提高至80%,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
4、北京发布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5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意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在公共服务、住房、交通、环境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其中,《实施意见》提到,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全面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注重统筹推动。强化民生改善,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危旧楼房改建,实施城中村改造、老旧管线和消防设施更新,提升居住水平。强化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推进低效产业园区、老旧厂区厂房和楼宇更新,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强化区域综合性更新,注重公共空间带动,鼓励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建设立体城市,推动空间优化、功能融合、品质提升。
5、合肥发布新版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新版《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准入条件、简化办理流程、明确保障标准,惠及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准入条件上,细则优化适配群体需求。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中专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也可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时限缩短至12个月以上,进一步降低保障门槛。同时,准入条件要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合肥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细则明确,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金额计算方式为:租赁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此外,根据细则,申请人有隐瞒、虚报、伪造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6、江苏连云港:支持存量商品住房品质优化
新政围绕存量住房优化、购房支持、成本减负、保障房供给、土地规划等方面推出八项务实举措,精准落实“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要求。其中,在存量住房品质提升方面,支持开发企业对未售商品房进行“准改善型”改造,推动住房从“有得住”向“住得好”升级。信贷与购房成本方面,多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贷款套数认定可核减一套;个人住房满2年销售免征增值税,不足2年按3%全额征收增值税,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同时,全市拆迁、搬迁、改造项目优先推行房票换购,人才购房券实现全市通兑,满足居民与人才多样化置业需求。保障房供给持续发力,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及司法处置房源用作保障房,商业银行可发放专项贷款,央行将提供再贷款支持。
7、云南印发技术导则规范好房子建设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云南省好房子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立足云南在地理气候、人文风情、资源禀赋等方面的特色优势,构建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等五大技术体系,对刚需保障型、提升改善型、旅居型3种类型“好房子”建立个性化、差异化性能指标,并进一步对独具云南特色的旅居型“好房子”建设提供技术指引。考虑云南多山地、高地震烈度等地质情况,《导则》对场地选址、结构安全、防火防灾等作出规定,以保障建筑安全。为保障居住健康舒适,《导则》要求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等。在无障碍方面,要求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均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在绿色低碳维度,要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10%,住宅建筑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2%,并提出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在智慧便捷维度,提出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电梯轿厢。
8、西宁实施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最高上浮30%支持绿色建筑发展
近日,西宁市城乡建设局联合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西宁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以差异化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支持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此举实现青海省绿色建筑领域绿色金融支持的标志性突破。新政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面向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星级绿色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可享阶梯式贷款额度上浮优惠。其中,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二星级上浮15%,三星级上浮20%;购买超低能耗建筑上浮比例最高,达30%。该政策精准匹配不同等级绿色建筑的低碳价值,为购房者明确减负路径。
市场动态
1、4月70城房价出炉,一线城市新房二手房环比双涨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4月房价指数指标进一步修复,呈现积极良好态势。总体来看,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二三线城市环比降幅收窄或与上月相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或持平城市个数比上月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4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有14个,与上月数量相同;环比持平有7个,比上月增加5个。同比上涨城市有5个,比上月增加1个。4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1%。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1%和0.3%,降幅分别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和相同。从各城市表现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4月上海、杭州和吉林新房价格涨幅居前,环比涨幅均为0.4%,南京紧随其后,环比涨幅均为0.3%。韶关和惠州领跌,环比跌幅均为0.8%。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二手房价环比上涨城市有12个,比上月减少1个,环比持平有4个,与上月相同;同比方面,暂无城市上涨。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4%、0.7%、0.2%和0.3%。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和0.3%,降幅分别与上月相同和收窄0.1个百分点。
2、新房市场分化 上周长沙有新盘网签成交75套
克而瑞湖南区域的研究报告称,上周长沙新房市场呈现缓慢上涨趋势,供销量价齐涨。长沙市内五区(含长沙高新区、长沙县托管区域)上周新增商品住宅供应390套,环比增长34.48%;成交419套,环比增长7.71%。其中,位于开福中心的保利星宸天奕项目网签成交75套,位列上周长沙市内五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排行榜第一名。
3、国家统计局:前4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3969亿元
5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6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3969亿元,同比下降13.7%(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住宅投资18464亿元,下降13.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5451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1%。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78005万平方米,下降12.5%。房屋新开工面积13900万平方米,下降22.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0057万平方米,下降23.6%。房屋竣工面积11886万平方米,下降24.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8473万平方米,下降25.8%。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525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2%,降幅比1~3月份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2.2%。
4、杭州新房价格3连涨!二手房成交创5年新高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4月份,杭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同比上涨2.3%,与上海并列第一。这已是杭州新房价格连续第3个月保持环比上涨态势。新房行情回暖的同时,二手房市场热度也同步攀升。据杭州贝壳研究院统计,4月杭州市区二手房成交9968套,环比上涨6.5%,同比上涨5.8%,成交量创下近1年月度新高,同时刷新近5年同期成交纪录。
5、河南前4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5.2%
5月20日,河南省统计局披露2026年1~4月份全省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1~4月份,河南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4%。其中,住宅投资下降6.8%。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同比下降15.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下降14.3%。全省房屋新开工面积下降25.6%。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22.3%。全省房屋竣工面积下降38.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下降40.6%。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5.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4.5%。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额下降8.1%。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7.0%。4月末,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1.3%。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同比增长0.2%。
土地动态
1、杭州土拍收金36.37亿元
5月26日,杭州迎来2宗涉宅用地出让,分别位于西湖区转塘单元、萧山区北干西单元,总土地出让面积99465㎡,总规划建筑面积162120㎡,总起始价29.17亿元,共收金36.37亿元。
2、石家庄将于6月拍卖出让6宗地块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拍卖出让〔2026〕015号至020号共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土地面积达17.22万平方米,总起拍价15.56亿元,竞拍活动将于6月1日正式开启。据悉,本次出让的6宗地块涵盖城镇住宅、商业等用途,其中5宗为住宅相关地块,1宗为商业地块。具体来看,〔2026〕015号城镇住宅地块位于北二环东路以北、翟营北大街以东,土地面积5.79万平方米,起拍价5.25亿元,该地块也是本次起拍价最高的地块;〔2026〕017号为城镇住宅(含幼儿园)地块,土地面积1.64万平方米,其中包含414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起拍价1.53亿元;其余3宗住宅地块分别位于南二环东延线以南、仓丰东路以北等区域,起拍价在1.32亿元至3.49亿元之间;〔2026〕020号商业地块位于珠峰大街以西、规划路以南,土地面积2.53万平方米,起拍价1.97亿元。
金融动态
1、财政部:1-4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01亿元,同比下降27.2%
5月20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04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全国税收收入68097亿元,同比增长3.9%;非税收入15307亿元,同比增长1.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74亿元,同比增长4.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7930亿元,同比增长2.7%。 在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370亿元,同比下降15.3%;房产税2185亿元,同比增长7.8%;城镇土地使用税1049亿元,同比增长3.7%;土地增值税1522亿元,同比下降15.6%;耕地占用税546亿元,同比下降0.6%。此外,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显示,1-4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08亿元,同比下降18.9%。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1亿元,同比增长6.5%;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717亿元,同比下降2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01亿元,同比下降27.2%。1-4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31亿元,同比下降2.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877亿元,同比增长14%;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54亿元,同比下降3.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11702亿元,同比下降14.3%。
本地动态
1、4月70城房价数据出炉:西安环比降0.3%
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4月70个大中城市数据。整体来看,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二三线城市环比降幅收窄或与上月相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或持平城市个数比上月增加。聚焦西安来看,数据显示,4月西安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较3月的0.2%有所扩大。同比方面,4月新房价格同比下降5.6%。分面积段看,90平方米以下房源价格环比下降0.5%;90平方米~144平方米房源价格环比下降0.3%;144平方米以上房源价格环比持平。价格虽然下滑,但成交量却表现不俗,市场以价换量特征明显。据克而瑞深度咨询| 普睿豫陕区域统计,4月西安楼市供销两端同步上行,房企推货信心充足。当月,西安楼市新房供货量环比上涨93%;前期蓄客集中转化,叠加3月房源集中备案,成交量环比上涨61%。
2、西安与青海8市州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5月25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青海省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有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此次覆盖的青海省城市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等8个市州。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