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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填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来源:西安住建 浏览次数: 日期:24-12-12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推动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全面开展,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存量房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加快填报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经纪机构(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等)需高度重视,对本机构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并按照“真实有效”的原则,通过备案系统录入本机构所有实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信息。只要实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无论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均应录入系统。

1.暂未录入系统的人员,应通过“机构管理”-“人员入职变更管理”-“入职申请”模块,录入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照片(要求见附件,下同)、人员类型等基本信息。

2.实际已离职但仍未从备案系统调出的从业人员,及前期错误录入的财务、人力等不具体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应通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离职”模块,尽快清理该人员信息。

3.因系统优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要素发生调整,前期已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的,应通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变更”模块,补充人员类型、自媒体账号等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人员照片及身份证照片。

二、各辖区住建部门要夯实各经纪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各经纪机构尽快按要求填报人员信息,做到不漏填、错填。

三、为不影响各机构办理业务,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填报、完善人员信息,逾期未完善的,将暂停存量房网签使用权限。

附件:从业人员证件照片示例及要求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郭婧 联系电话:029-87639976)

附件:

从业人员证件照片示例及要求

(注:该示例照片为AI生成)

照片要求:

1.近期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

2.1寸彩色照片,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

3.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4.人员应着正装(西服或衬衫),不得使用全身照、侧身照、卡通照、生活照等类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