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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 以旧换新 ”活动问答

来源:西安市房协 浏览次数: 日期:24-06-27

 1:近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与西安市房地产中介 行业协会共同开展西安住房 以旧换新 ”活动,请问此次活 动目的是什么?

答:我们希望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能够加快我市商品住 房流通,提升商品住房置换交易便利度,降低购房成本,缩 短换房周期,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我做为一个有需求的换房人,如何参加本次  旧换新 ”活动,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一、报名参与:换房人通过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公众号公示的参与“以旧换新  活动的开发企业项目、经纪机构、商业银行等信息联系相关   企业或前往项目现场报名。二、选购新房:待了解新房项   目信息后,选定意向房源,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以旧换    ”意向协议》,缴纳意向金,约定价格优惠条件、意向房   源(可以一套或多套)、新房保留期限(建议不少于 90 ), 锁定换房人选定的新房房源。三、出售旧房:换房人联系参    以旧换新 ”活动的经纪机构,提供新房《“以旧换新   意向协议》并签订《“以旧换新 ”居间服务合同》,明确中介   费标准、中介费优惠条件等事项,由经纪机构加速推广旧房。四、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 在新房保留期限内,换房人成功出售旧房的,按约定时限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商品房  买卖合同》,并享受开发企业“ 以旧换新 ”优惠活动,享受  商业银行贷款优惠;旧房未能出售的,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  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  件退还意向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完成  新房交易(或退订): 在新房保留期限内,换房人成功出售  旧房的,按约定时限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享受开发企业“ 以旧换新 ”优惠活动,享受商业银行贷款  优惠;旧房未能出售的,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  除新房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意向金, 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请问此项活动中若出现纠纷改怎么处理?

答:上述活动中出现纠纷的,可通过西安市房地产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电话:87620542),调解未果的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请问此项活动都有哪些优惠政策?协会有哪些鼓 励举措?

答:为保障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鼓励开发企业、 经纪机构、商业银行采取如下举措: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制 定了相应的 以旧换新 ”优惠方案。(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 为准)。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不低于 85 折优惠的中介费,在对换房人出售旧房并签订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 需租赁住房周转,对首次租赁可以免费提供中介服务。三是 商业银行应给予客户当前市场最优的利率政策,在二手房按 揭贷款方面,承担抵押登记费、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用,针 对归还存量房贷款的客户,优先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为新申 请按揭贷款群众,提供“绿色通道 ”,提高审批效率,加快 放款速度。

 

  5:请问目前有多少家企业参与此次活动?

答:截至目前, 已有 64 家开发企业、项目,11 家经纪 机构,6 家商业银行报名了参与西安住房 以旧换新 ”活动。 协会将定期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参与活动的企业及项目名 称,供大家查阅。

 

 6:请问活动开展之后,有其他开发企业、经纪机构、 商业银行也想参与到活动中,怎么报名?

答: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可以致电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电话: 87639625,经纪机构可致电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电 话:81113704,咨询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