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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倡议书

来源:西安市房协 浏览次数: 日期:26-07-20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的倡议书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交易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向全市行业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认筹、排号、收取诚意金、内部认购、“冻资”等任何形式开展蓄客或变相销售。所有购房资金(含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尾款等)须全额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禁私设账户代收或截留挪用。全面落实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并现场公示。坚决抵制“零首付”“首付分期”“首付贷”等违规金融营销,不得协助或诱导购房人挪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住房信贷资金,不得设置门槛拒绝或阻挠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有二手房源应通过市住建局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核验,并按照“真实身份、真实委托、真实房源”原则发布信息。不得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交易的重要信息,不得为限制销售、未取得产权证、保障性住房等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三、不得通过广告、宣传资料或口头承诺,对项目位置、配套设施、装修标准、交付标准、投资回报等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位挂钩,不得使用相关违规表述,不得以教育资源为噱头炒作房价、制造焦虑或诱导购房。

四、各企业及机构应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专项培训,规范咨询、推介、带看、签约全流程服务行为,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主动自查自纠。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积极配合行业检查,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呼吁全市房地产从业人员严守规则、诚信自律、文明经营,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两协会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问题企业、机构及人员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西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6年720

(倡议书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