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树立推进行业诚信体制建设,提高会员单位自身素质,激发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会员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西安市房协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优秀联络员表扬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1月1日前入会的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
1. 遵守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关心行业发展,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无违规违纪行为;
2. 诚信经营: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诚信经营,无欺诈、不正当竞争等不良记录,上年度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3. 积极参与: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研讨会、展会等,每年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
4. 行业贡献: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积极推动行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或服务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等,为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5. 业绩突出: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在产品质量、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优秀联络员: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
3. 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成绩显著;
4. 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积极组织(督促)
单位参加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通报单位情况,反映企业诉求,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密切与协会的联系。
三、评选程序
1. 自主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会员单位请按顺序将《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2025年度优秀联络员申报表》(见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复印件;2025年度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公司2025度的工作总结,优秀联络员个人生活照活或工作照电子版一张。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2. 初步审核: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名单,并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
3. 实地考察:评选委员会根据初审情况,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运营情况和相关业绩表现。
4. 综合评审: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考察情况等,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会员单位候选名单。
5. 公示:将候选名单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协会秘书处反映。
6. 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协会将在年度会员大会或其他重要活动上对优秀会员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在协会官网、会刊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四、奖励措施
1. 授予“优秀会员单位”、“优秀联络员”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2. 在协会官网、会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重点宣传,优先推荐参与行业内各类奖项评选和项目合作机会。
3. 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如培训、咨询、市场推广等。
4. 作为行业典范,参与协会组织的经验交流和分享活动,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 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协会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 申报材料应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报送资料时间2026年1月16日截止,过时申报,视为放弃参评。
5.“优秀会员单位、优秀联络员”表扬活动不收取任何评选、宣传费用。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优秀会员单位、优秀联络员表扬活动,共同推动协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639625
联 系 人:董 敏 13227053888 (同微信) 张 鑫 17792919488
附件:《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2025年度优秀联络员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