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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印发文件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来源:北京住建 浏览次数: 日期:21-08-17

        【摘要】8月16日,北京住建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8月16日,北京住建委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包括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其他等五部分内容。

  其中,设置交付样板间方面。规定了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在预售方案中列出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在预售商品住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应当按规划图纸和预售方案明确的户型、尺寸、标准、工艺设置交付样板间,并在交付样板间内布置工艺样板区。

  规范销售推广方面。规定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应与现状保持一致。

  同时,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严格销售机构、人员、行为管理。在项目销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不利因素内容、销售政策法规、规范推广用语等方面。

  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方面。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组织购房人进入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实地情况。鼓励通过在线视频向购房人实时展示施工进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客源/户数超过3的),要在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

  另外,《通知》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前,应对样板间设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违反通知规定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记分,纳入信用体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