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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高可贷154万元

来源:中房网 浏览次数: 日期:25-04-11

       4月10日,海南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通知提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100万元调整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9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在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借款人家庭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在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10%;借款人家庭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在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10%。

  此外,通知明确,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统一异地贷款政策,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等。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解读上述通知指出,借款人同时符合多项额度上浮条件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为110万元,如同时满足“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最高上浮2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自住住房,最高上浮10%”“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最高上浮10%”三种情形的,最高上浮40%,最高可贷款1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