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官方信息网站!
电话/传真:029 87639625丨邮箱:
xafdch@163.com
首 页
通知公告
协会简介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诚信建设
行业研究
协会刊物
协会概述
协会机构
协会动态
会员管理
信用管理
法律服务
诚信平台
联系我们
国家法律
地方法规
规范性文件
市场研究
课题研究
观点荟萃
办事指南
房协会刊
房地产动态
首页
通知公告
协会简介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行业研究
协会刊物
办事指南
详情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new
> 正文
常州:取消新房2年限售期 拿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来源:观点网 浏览次数: 日期:23-03-08
3月7日,江苏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指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栋申领预售许可证。
同时,已完成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备案的,所涉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
另外,关于“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规定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