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6月28日上午,我局召开住房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市住建局杨根民副局长,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及城六区、长安区、各开发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宣讲了我市《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9〕7号)的主要内容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符合共有产权房住房准入条件的家庭可在市住建局(原房管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在各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同时,停止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资格批准时间顺序建立轮候库,轮候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房的一种。

最后,杨根民副局长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政策调整,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平稳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