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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拟新增“装修住房提取”

来源:中房网 浏览次数: 日期:26-10-14

       10月10日,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为进一步强化对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保障支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草拟《关于支持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新增两项公积金提取场景,职工家庭可选择本市自有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单套提取额度上限25万元;同时开通物业费提取渠道,单套住房每月提取限额550元。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办理装修提取,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六个月,且装修完工时间在两年内、完工时点为2026年9月20日之后。职工家庭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选定其中一套办理装修提取;同一套住房再次申请该项提取,两次办理时间应间隔满10年。

  额度核算方面,职工如能提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开具的装修增值税发票,提取金额不超过发票金额;无法提供对应发票的,可按住房建筑面积1800元/㎡核算,两种方式均执行单套单次最高25万元的限额。

  物业费提取方面,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持有自有住房,可按实际支出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单套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550元。多套房家庭同一时段仅可选择一套办理物业费提取,当年度未提取的月份额度可累计后续提取,申请材料包含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物业费发票等。

  除装修、物业费新增提取政策外,征求意见稿还加大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明确在现行阶段性租房提取支持政策到期后两年内,即自2027年11月1日起两年内,职工提取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