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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跨城市购房提取

来源:中房网 浏览次数: 日期:24-02-08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跨城市购房提取,该通知将于3月1日生效。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基础上对应上浮50%。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方面,通知明确,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此外,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