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南宁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八大类支持政策以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横州市、宾阳县等 6 县(区)将参照执行。
此次新政的核心支持举措集中在四大类购房补贴,精准覆盖不同群体需求。其中,新婚家庭购房补贴明确: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结婚证,且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可获2万元补贴。
多子女家庭则享受阶梯式补贴政策: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获3万元补贴;三孩家庭则补贴标准提高至6万元。
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补贴同步落地,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个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完成“卖旧买新”或“买新卖旧”交易的,每套新建商品住房可获1万元补贴。此外,商办类房屋购房也纳入补贴范围,同一购房人(含个人、企业)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同一项目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合计建筑面积达100㎡及以上的,同样可获1万元补贴。
据悉,本次购房补贴资金总规模达5000万元,采用 “先缴后补” 模式,申请人需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后提交申请,补贴资金按 “发完即止” 原则发放。政策明确各类补贴从优不重复享受,若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出台同类资金支持政策,将优先执行上级政策,市本级政策不再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