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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台优化安居优居支持政策

来源: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日期:25-10-14

为进一步助力安居优居,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我市出台优化部分安居优居支持政策,主要涉及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20万元上调至130万元。

  二、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名下的自住住房被列入我市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允许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总额。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放宽新市民、青年人认定标准。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中涉及新市民的认定标准由“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3年”调整为“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5年”;青年人的认定标准由“35周岁以下”调整为“未满45周岁”。